根据《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关于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考生笔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岗位排名
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综合能力测试》×60%)或《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政策性加分
考生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见附件。本次公布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其余考生的笔试总成绩可到我单位查询。为保护个人隐私,公布考生准考证号,不公布考生姓名。
二、入围面试资格审查名单
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按照考生笔试总成绩,由我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考生入围面试资格审查情况见附件 “是否入围面试资格审查”栏。若显示“是”,则入围面试资格审查;否则,未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三、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由我单位负责进行。
时间:2024年12月18日、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四川护理职业学院人事处(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173号明德楼437室)。
四、注意事项
(一)获得面试入围资格审查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5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我单位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思政课教师岗位、辅导员A/B岗位应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5.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
6.应聘人员报考的岗位条件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关于专业方向的证明材料。
7.应聘人员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属于一级学科下属自设专业的,需提供毕业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开具的关于自设专业隶属于何类学科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不含第二学历专业、辅修专业)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我单位根据国家专业目录、有关专业变更文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以及应聘人员的毕业证、高校录取通知书、学籍卡或成绩单等材料进行综合认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二)获得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或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符合最低合格分数线要求的基础上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我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以及未在我单位电话通知规定时间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四)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我单位发给面试通知书。
(五)相关事宜请咨询四川护理职业学院人事处,咨询电话:028-84879116,028-88416973。
附件: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关于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及入围面试资格审查情况表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
2024年12月16日